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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竹院
位于海淀区白石桥路南端,占地14公顷,其中水域11公顷,是一处以水上景色为主要游览内容的公园。
紫竹院公园所在之地及湖泊历史悠久,公元三世纪这里是古高粱河的发源地之一;元代郭守敬开凿的通惠河经过此湖;明代在湖泊的北岸建紫竹院庙宇;清朝乾隆在庙内供奉观音像,赐名紫竹禅院。此后这一带即被民间传名为紫竹院。
紫竹院公园始建于1953年,以华北地区最大的竹园而闻名。该园现有各类竹子80余个品种,约100万株,形成了以竹造景,以竹取胜的山水园林。
1、交通:乘332、320、114、904、105路汽车到紫竹院下车。 2、开放时间:6:00-20:00。
游园须知 一、游人入园,照章购票,游览公园应遵守《北京市公园条例》。 二、游人应当文明游园,爱护公物、保护环境,不得影响和妨碍他人游览、休憩。 三、游人游览公园禁止下列行为: (一)翻越围墙、栏杆、绿篱,进入竹林、绿地,攀登山石;在禁烟区吸烟、非游泳区游游泳、非滑冰区滑冰、非钓鱼区钓鱼;在公园景区内踢球、滑旱冰和滑板;随地吐痰、便溺,乱丢果皮(核)、烟头、口香糖等废弃物。 (二)在园内采挖植物;营火、烧烤;捕捞、捕捉动物或恐吓、投打、伤害动物。 (三)在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施、树木上涂写、刻划,攀折花木、损坏草坪、树木。 (四)携带宠物入园。 (五)其它影响园容和游览秩序的行为。 四、除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儿童等使用的手摇、手推轮椅车和小儿童车外,其它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园。 五、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,不得进入公园拍摄电影、电视及广告等。 六、凡违反《北京市公园条例》或其它有关法律、法规者,将依法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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